作者:三毛
錄音:許文蓓
後製:Maro
在我的小學時代裡,我個人最拿手的功課就是作文和美術。當時,我們全科老師是一個教學十分認真而又嚴厲的女人。她很少給我們下課,自己也不回辦公室去,連中午吃飯的時間,她都捨不得離開我們,我們一面靜悄悄的吃便當,一面還得洗耳恭聽老師習慣性的罵人。
我是常常被指名出來罵的一個。一星期裡也只有兩堂作文課是我太平的時間。也許老師對我的作文實在是有些欣賞,她常常忘了自己叫罵我時的種種可厭的名稱,一上作文課,就會說:“三毛,快快寫,寫完了站起來朗誦。”
有一天老師出了一個每學期都會出的作文題目,叫我們好好發揮,並且說:“應該盡量寫得有理想才好。”
等到大家都寫完了,下課時間還有多,老師坐在教室右邊的桌上低頭改考卷,順口就說:“三毛,站起來將你的作文念出來。”
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聲朗讀起來。
“我的志願——
我有一天長大了,希望做一個拾破爛的人,因為這種職業,不但可以呼吸新鮮的空氣,同時又可以大街小巷的遊走玩耍,一面工作一面游戲,自由快樂得如同天上的飛鳥。更重要的是,人們常常不知不覺的將許多還可以利用的好東西當作垃圾丟掉,拾破爛的人最愉快的時刻就是將這些蒙塵的好東西再度發掘出來,這……”
念到這兒,老師順手丟過來一隻黑板擦,打到了坐在我旁邊的同學,我一嚇,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,呆呆的等著受罰。
“什麼文章嘛!你……”
老師大吼一聲。她喜怒無常的性情我早已習慣了,可是在作文課上對我這樣發脾氣還是不太常有的。
“亂寫!亂寫!什麼拾破爛的!將來要拾破爛,現在書也不必念了,滾出去好了,對不對得起父母……。”
老師又大拍桌子驚天動地的喊。
“重寫!別的同學可以下課。” 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。於是,我又寫:
“我有一天長大了,希望做一個夏天賣冰棒,冬天賣烤紅薯的街頭小販,因為這種職業不但可以呼吸新鮮空氣,又可以大街小巷的遊走玩耍,更重要的是,一面做生意,一面可以順便看看,沿街的垃圾箱裡,有沒有被人丟棄的好東西,這……”
第二次作文繳上去,老師劃了個大紅叉,當然又丟下來叫重寫。結果我只好胡亂寫著:“我長大要做醫生,拯救天下萬民…… ” 老師看了十分感動,批了個甲,並且說:“這才是一個有理想,不辜負父母期望的志願。”
我那可愛的老師並不知道,當年她那一隻打偏了的黑板擦和兩次重寫的處罰,並沒有改掉我內心堅強的信念,這許多年來,我雖然沒有真正以拾荒為職業,可是我是拾著垃圾長大的,越拾越專門,這個習慣已經根深蒂固,什麼處罰也改不了我。當初胡說的什麼拯救天下萬民的志願是還給老師保存了。
說起來,在我們那個時代的兒童,可以說是沒有現成玩具的一群小孩。樹葉一折當哨子,破毛筆管化點肥皂滿天吹泡泡,五個小石子下棋,粉筆地上一畫跳房子,粗竹筒開個細縫成了撲滿,手指頭上畫小人臉,手帕一圍就開唱布袋戲,筷子用橡皮筋綁綁緊可以當手槍……那麼多迷瘋了小孩子的花樣都是不花錢的,說得更清楚些,都是走路放學時順手撿來的。
我製造的第一個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來的。那是一支弧形的樹枝,像滾鐵環一樣一面跑一面跟著前面逃的人追,樹枝點到了誰誰就死,這個玩具明明不過是一枝樹枝,可是我偏喜歡叫它“點人機”,那時我三歲,就奠定了日後拾荒的基礎。
拾荒人的眼力絕對不是一天就培養得出來的,也不是如老師所說,拾荒就不必念書,乾脆就可以滾出學校的。我自小走路喜歡東張西望,尤其做小學生時,放學了,書包先請走得快的同學送回家交給母親,我便一人田間小徑上慢吞吞的遊蕩,這一路上,總有說不出的寶藏可以拾它起來玩。
有時是一顆彈珠,有時是一個大別針,有時是一顆狗牙齒,也可能是一個極美麗的空香水瓶,又可能是一隻小皮球,運氣再好的時候,還可以撿到一角錢。
放學的那條路,是最好的拾荒路,走起來也頂好不要成群結隊,一個人玩玩跳跳撿撿,成績總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。
撿東西的習慣一旦慢慢養成,根本不必看著地下走路,眼角閒閒一飄,就知那些是可取的,那些是不必理睬的,這些學問,我在童年時已經深得其中三昧了。
做少女的時代,我曾經發狂的愛上一切木頭的東西,那時候,因為看了一些好書,眼光也有了長進,雖然書不是木頭做的,可是我的心靈因為啃了這些書,產生了化學作用,所謂“格調”這個東西,也慢慢的能夠分辨體會了。
十三歲的時候,看見別人家鋸樹,鋸下來的大樹幹丟在路邊,我細看那枝大枯枝,越看越投緣,顧不得街上的人怎麼想我,掮著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,寶貝也似的當藝術品放在自己的房間裡,一心一意的愛著它。
後來,發現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裡的一塊好木頭上洗衣服,我將這塊形狀美麗的東西拾起來悄悄打量了一下,這真是寶物蒙塵,它完全像復活島上那些豎立著的 人臉石像,只是它更木頭木腦一點。我將這塊木頭也換了過來,搬了一塊空心磚給阿巴桑坐著,她因為我搶去她的椅子還大大的生了一場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