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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.無障礙網頁創造身障人士就業機會

依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於民國99年修定的新版「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」(草案),其中申請無障礙標章作業程序規定,要求申請單位應進行自我評量,而管制單位應執行稽核,此等「無障礙軟體與網頁人工檢測」作業由受過訓練的身心障礙者參與,將益發可找出更符合其所需之網頁設計,預期將可提供身心障礙者一個新的就業職種。

附註:迄民國100年底,國內取得無障礙標章的網站已達9000個以上。